办事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实施条例
2、《土地登记办法》
办理要求:
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(规范格式表格);
2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;
3、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、宗地图(符合自我举证和地籍测量专业要求);
4、土地登记申请人身份及相关证明(个人的身份证明,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、企业章程等),户口簿或相关人户口关系证明;
5、有地上建筑物的应当提交其权属证明;
6、需要缴纳有关税费的,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;
7、如果委托代理的,需提供委托代理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;
8、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。
申报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:1、权属来源合法;2、界址清楚;3、产权明晰无纠纷;产权依据材料合法;4、相关人身份关系明确。
办理程序:
当事人申请并提供资料→为民中心窗口受理→经办人初审→科室审核→局领导审批→登记造册→缮证→为民中心窗口发证。
办理地点:
局地籍科
办理期限:
登记发证30个工作日,他项权利登记、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,公告15天(遗失补办公告3个月)。
投诉电话:87279020
责任处室:
地籍科
(编辑整理:玉环房产网)